技术分析:防爆危险场所区域划分

2022-10-18 15:54:01 admin 37

 技术分析:防爆危险场所区域划分

 我们经常看到防爆产品的适用环境里这样写的“适用于1区、2区危险场所; ⅡA 、ⅡB类爆炸性气体环境” 等。下面我们了解一下爆炸性气体环境0区、1区、2区的划分。

 防爆危险场所区域划分

  危险场所区域的含义,是对该地区实际存在危险可能性的量度,由此规定其可适用的防爆型式。国际电工委员会(IEC)/欧洲电工委员会(CENELEC)划分的防爆区域为:

  o区:连续存在危险性大于1000小时/每年的区域;

  1区:断续地存在危险性10~1000小时/每年的区域;

  2区:事故状态下存在的危险性0.1~10小时/每年的区域。

  另:【美国、加拿大等北美国家的划分,以NEC(美国国家电气规程)的定义为代表,对气体划分为1区、2区(没有0区),对粉尘也划分为1区、2区。】

  我国对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划分

  中国国家标准GB 50058-92中规定( 我国标准等效采用IEC标准)。

  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按其危险程度大小,划分为: 0区、1区、2区三个级别;

  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划分为: 0区、11区两个级别。

 可燃性气体,蒸汽和薄雾气体场所

  0区:爆炸性环境中的爆炸性混合物以气体,蒸汽或薄雾形式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。 使用在0区的电气设备须按照en50284和iec60079-26中对д类,种类(气体)电气设备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,测试和标识。

  1区:在正常运行时,爆炸性环境中可能会出现气体,蒸汽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。1区是防爆电气设备的典型应用场所。标准en50014~ en50020,en50039以及iec60079-0,-1,-2.-7,-11,-18,-25对1区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做了规定。

  2区:在正常运行时,爆炸性环境中不太可能出现气体,蒸汽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,如果出现也只是偶尔发生并且短时间存在的场所。 通常情况下,“短时间”是指持续时间不多于2个小时。 标准en50021和iec60079-15对2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做了相应的规定,同时也必须满足通用的绝缘电阻,冲击能量和耗散功率等要求。

   粉尘场所

  20区:en50281-1-1标准对用于20区的电气设备壳体结构及设计做了相应规定。iec60241-11对在20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做了补充要求,包括本质安全防爆等方面的内容。

  20区应用种类1(粉尘)电气设备。

  21区:磨坊,煤炭,谷物仓库以及包装生产线及其周围是典型的21区场所。在21区中,可能会发生因粉尘泄漏等原因而形成爆炸性粉尘混合物。此外,电气设备表面粉尘堆积也是工厂安全生产的隐患,应引起足够的重视。 

 21区须使用种类2(粉尘)防爆电气设备。 

 22区:在正常运行时,爆炸性粉尘混合物不太可能出现,只有在故障状态下才可能发生的场所。22区须使用种类3(粉尘)防爆电气设备。如果是爆炸性环境中的粉尘是导电性粉尘,则依据EN50281-1-2的规定,须使用种类2(粉尘)防爆电气设备。 

  与划分危险场所类型相关的因素: 

  危险场所划分与现场的多种因素相关。通常情况下,很难给出危险场所划分的明确标准和定义。以下几个因素与危险场所划分类型密切相关: 

      1. 可燃性物质的物理特性  

      2. 环境中的气体,蒸汽,薄雾及液体的数量 

      3. 释放源的状态 

      4. 通风的状态 

      5. 防止气体,蒸汽,薄雾扩散的措施 

      6. 影响可燃性气体,蒸汽,薄雾挥发性的因素 

      7. 生产现场的安全记录 

      8. 设备、装置的结构和配置情况